再有市民購買會籍後無得玩   健身中心董事被捕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7/25 16:32

最後更新: 2017/07/25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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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位於尖沙咀的健身中心未能向已購買健身會籍的會員提供服務,海關今日拘捕2名健身中心女董事,指她們涉嫌不當地接受付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獲准保釋候查。

據了解,涉案的健身中心並非以連鎖店形式經營,只有1間店,開業不足1年,已於今年初結業。消息指,案件大約涉及10名苦主,其中7名苦主合共支付4.7萬元購買會籍,但其後因健身中心結業而無法再享用服務,每人損失千餘元至萬餘元不等。海關人員調查後,拘捕2名分別30及37歲女子,是該健身中心的女董事。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如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無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如罪行是在管理人員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觸犯,管理人員亦須負上刑責。